畜牧家禽網 時間:2014/9/10 11:04:00
來源:中國畜牧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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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死畜禽處理不當,不但污染環境、威脅飲用水源安全,也有可能威脅食品安全。日前,漳州市政府出臺推進病死畜禽工廠化集中處理的實施意見,要求以鄉鎮為單位,區域生豬存欄5萬頭以上的,應設立工廠化集中處理場,市政府將給予補貼。
工廠化集中處理場的選址,應當符合當地建設規劃,與村莊、主干道、水源、公共服務設施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,兼顧交通運輸、用水用電的方便。應當配備有符合衛生、防疫要求及處理能力的基本功能區,實行潔凈區和污染區物理隔離,配套相應環保設施,雨水、污水和消毒水分流并無害化處理。
管理方面,要求工廠化集中處理場應當建立并落實防疫消毒、收集運輸、臺賬登記等制度,采取措施防止交叉污染和致病微生物擴散,確保病死畜禽收集及運輸的生物安全,保證處理數據真實有效。工廠化集中處理場不得直接向養殖者收取處理費用,但有協議約定的或養殖者自愿從保險理賠金中支付的除外。
據悉,漳州市政府按年度預算安排專項資金,給予工廠化集中處理場每臺處理機5萬元的一次性購機補貼,對自購自用處理設備的養殖場視設備處理能力給予每臺5萬元或2萬元的一次性購機補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