畜牧家禽網 時間:2014/10/23 8:39:00 來源:半島都市報 閱讀數:
21日,記者從山東省日照市嵐山區政府了解到,為全面改善農村生態環境,推動生態文明鄉村建設,近日,該區出臺了《日照市嵐山區畜禽養殖業布局規劃》。
據了解,該布局規劃將畜禽養殖功能區劃分為禁養區、控養區和可養區三大類。其中,禁養區內不得新建畜禽養殖場(小區),已建成的畜禽養殖場(小區)由所在鄉鎮、街道按照國家、省、市有關規定于2015年年底前責令限期搬遷、關閉或取締;控養區內嚴格控制畜禽養殖(小區)數量和規模,禁止新建小型畜禽養殖場(小區),已建成的畜禽養殖場(小區)由所在鄉鎮、街道于2015年6月底前治理完畢,并達到排放標準要求,限期內無法完成治理的應搬遷或關閉;可養區內新建、改建和擴建畜禽養殖場(小區),應遵循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、同時施工 、同時使用的規定,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過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排放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。
另外,嵐山區政府對以上三個區域實行動態管理,并將根據經濟形勢變化適時對三個區作出調整,不符合規劃、不備案的養殖場(小區)不享受各級畜牧業扶持政策。除此之外,各鄉鎮街道要根據以上原則,細化制定本轄區內的禁養區、控養區和可養區,并面向社會公布。
記者了解到,該區將實施畜牧業產業布局規劃、加強畜禽養殖業污染整治納入重要議事日程,對養殖業的污染治理情況要進行跟蹤督查,重點突出生態循環養殖典型新聞跟蹤報道 ,對造成污染和破壞環境的違法行為,向社會公開曝光,還將監督、鼓勵引導公眾參與,加強社會監督。
在此基礎上,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(小區)的搬遷和禁養區外畜禽養殖場(小區)的污染治理,各鄉鎮街道將安排專項整治經費進行扶持,對未按規定時間搬遷、關閉和進行污染治理的畜禽養殖場(小區),將依法予以處理。其次,將開展規模畜禽養殖場(小區)專項整治,清理整頓違規亂建的畜禽養殖場(小區),剎住亂建之風;強化部門聯合執法,重點加大對畜禽養殖區、控養區綜合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責任追究力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