畜牧家禽網 時間:2014/10/30 8:42:00
來源:信息時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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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導語·中國畜禽網】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全區劃定為畜禽養殖禁養區,劃定禁養區日起,畜禽養殖禁養區內不得新建、改建、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、養殖小區,此前已建成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、養殖小區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自行關閉或搬遷。
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全區劃定為畜禽養殖禁養區。昨天,記者從天河區獲悉,該區環保局與區農園局共同研究起草了《關于劃定天河區畜禽養殖禁養區的通告》(征求公眾意見稿)(以下簡稱“意見稿”)。按照意見稿規定,此前已建成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、養殖小區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自行關閉或搬遷。市民群眾有反饋意見可于11月5日前提交天河區環境保護局。
意見稿劃定天河區全區為畜禽養殖禁養區。劃定禁養區日起,畜禽養殖禁養區內不得新建、改建、擴建規模化畜禽養殖場、養殖小區,而此前已建成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、養殖小區須在2016年12月31日前自行關閉或搬遷。在關閉或搬遷前,這些養殖場要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各項污染防治設施,排放污染物也應符合相應規定的標準和總量控制要求,并符合畜禽養殖和動物防疫等要求。對于違反規定的行為,例如,在禁止養殖區域內建設規模化畜禽養殖場、養殖小區的,將由區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;拒不停止違法行為的,處3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,并報區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