畜牧家禽網 時間:2014/12/11 11:09:00 來源:中國畜牧網 閱讀數:
近日,秀洲區政府印發《生豬養殖準入管理辦法(試行)》,這標志著生豬養殖準入制正式在秀洲落地。今后,憑核發的生豬養殖證養豬,從源頭上控制生豬總量,將成為秀洲農村的常態。養殖證發放將根據區下達的年度生豬控量上限目標,按照“總量控制、只減不增、逐年遞減”的原則,由各鎮分解到村,村落實到戶,下不保底。
據悉,生豬養殖證申領的對象為限養區內生豬養殖散戶,發放條件如下:養殖豬舍必須在限養區內;養殖豬舍為自有合法豬舍,無違章豬舍;豬舍外的治污設施封閉、齊全,無排污口,無直排、滲漏和亂堆放糞污等現象;無逃避檢疫、亂扔死豬、使用違禁藥物等現象,無泔水養豬現象;有相應消納土地,能定期清理干糞沼液并規范還田,實行農牧結合。
那么,如何才能獲取生豬養殖證呢?限養區內有繼續養豬意愿的農戶,可向所在地村委會提出申請,填寫《限養區生豬養殖準入申請核審表》,鎮、村組織人員上門檢查核審,對符合準入條件的農戶核定養殖種類數量,每戶限“存欄母豬1頭、加上出欄肉豬2頭”或者“出欄肉豬10頭”,經公示無異議后,由各鎮政府核發養殖證,并報區農經局備案。今年12月31日前,秀洲區將完成第一批養殖證核發工作。還需注意的是,養殖證實行一年一檢,對核發養殖證后,發現污染物直排、逃逸檢疫等情況的,撤銷養殖證,三年內不予再次發證。
隨著養殖證的發放,從明年1月1日起,秀洲區各村將全面收取生豬養殖污染防治費。今年年底前,各村以“一事一議”方式,召開村民代表大會,形成生豬養殖污染防治籌資籌勞決議,細化收費標準和管理辦法,進一步規范生豬養殖行為。
符合生豬養殖證核定標準的,母豬(公豬)每頭每年80元,出欄生豬每頭15元。自繁自養戶出欄豬體重在40公斤以下的為苗豬,不收費;在40公斤以上的為肉豬,按15元每頭收費。超出生豬養殖證核定標準養殖部分,建議收費標準為:母豬(公豬)每頭每年400元,出欄生豬每頭80元,具體由各村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。對于無生豬養殖證養殖生豬、但已承諾在規定期限內退養或整改的,建議收費標準為:母豬(公豬)每頭每年400元,出欄生豬每頭80元。對泔水養豬、過路豬增加收費,具體由各村村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。所收的費用,將實行專賬核算、專款專用、定期公布,用于村內污染防治等公益事業支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