畜牧家禽網 時間:2009/12/18 14:58:00 來源:南方農村報 閱讀數:
編者按:
關于廣州“代宰制”引發的一系列的問題,政府并沒有做出太大的舉動。廣東梅縣城東鎮授權定點屠宰場壟斷豬肉批發,致使肉販不敢再賣肉,只能通過罷市來求個說法,政府并沒有給出正面治理措施。只要觸犯到他們的利益,隨時可能出臺相關的“土規定”,這樣使肉販難上加難。即使一面說著取消代宰制,另一面壟斷還是在發生。某些暴力在權利的掩護下逐漸變的明目張膽,以權謀利,這也就是所謂的權利。通觀整個豬肉壟斷的城東鬧劇,權力的肆意妄為,已經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每個神經末梢,已經到了讓所有人都躲閃不及的程度。
據報道,廣東梅縣城東鎮授權定點屠宰場壟斷豬肉批發,禁止肉販向農戶買生豬及異地購豬肉,導致當地豬肉批發價半年狂飆四成,肉販集體罷市(12月15日本報頭條報道)。
權力這個東西,不管有多小,哪怕只是一丁點,也會在其本性作用下肆意擴張,一直到遭遇力量足夠強大的限制為止。芝麻大小的管轄范圍,只要和不受限制的公權力配套起來,也會生造出足以讓域下子民怨聲載道的幺蛾子。梅縣城東鎮的生豬壟斷,只是又一個套上新鮮時間、地點和人物就悍然端上來的剩飯而已。
按照該鎮的土政策,全鎮各村所有的肉販,只能在本鎮*的屠宰場進貨,嚴禁私自向養豬戶收購生豬,也不能從本鎮以外的任何屠宰場購買豬肉,一旦發現,“一律以私宰肉論處”。這“以私宰論處”到底會是怎樣的嚴刑峻法呢?鎮政府有無“豬肉沒收、罰款兩千”的行政處罰主體資格?是否有《行政處罰法》的正式法律授權?退一萬步講,即使真生拉硬扯找出某種牽強的“授權”,也只是由工商、衛生、質檢部門各依職責,沒收尚未銷售、使用的相關生豬產品以及違法所得,并處貨值金額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。沒收能沒收多少,這“一律兩千”的罰款依據從哪里來?說白了,這一刀切的罰款,其實只是這一畝三分地里的土皇帝自己倚仗對法律的無知擅自“加租”而已。
更何況,依據《生豬屠宰管理條例》的相關規定,從事生豬產品銷售、肉食品生產加工的單位和個人,只是被禁止銷售和使用非經定點屠宰廠屠宰的生豬產品,但這并不意味著只能與“僅此一家,別無分號”的霸王店做生意。法律并未對定點屠宰的機構進行區域限制。也就是說,從其他地方的合法生豬屠宰場所進貨,并不違反任何法律規定。
報道援引了比城東鎮工作部門級別要高的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的說法,“在冷凍保質達到要求的條件下,不應禁止豬肉流通”。但其實,這來自上面的政策把關并沒有號準下面這土對策的脈,梅縣城東鎮人為鬧出的“豬肉荒”,要害從來就不在于冷凍與否,而在于權力肆意和利益分配。可以想象,哪怕冷凍條件再達標,甚至超標到把豬肉都凍成冰坨子,城東鎮有關部門恐怕也不會愿意讓外地豬肉流入的。說不定還會生造出一個“嚴禁豬肉冷凍超標”的土規定來,該沒收照樣沒收,該罰款照樣罰款。只此一家,才會讓利潤有足夠的保障,才能使在這個鍋里有羹可分的頭頭腦腦足以心安。或許,那個一舉拿下生豬屠宰獨家授權的老板現在也已叫苦不堪了,半年來狂飆四成的豬價,給用權力換酒喝的領導們分一分,還真不知道能有多少盈余。
通觀整個豬肉壟斷的城東鬧劇,權力的肆意妄為,已經滲透到社會生活的每個神經末梢,已經到了讓所有人都躲閃不及的程度。既然已有媒體發聲,“領導的高度重視”極有可能會如期而至,小小一個城東鎮也還不足以有頂著不辦的能量。然而,個案的解決是否就是天下太平的前兆呢?需要松綁的絕不僅僅是豬肉,而亟需上套的卻一定是權力!